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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是艺术行业向前的推手而不是阻力

来源:admin 2013-02-22

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中国特色的前进经验,艺术市场也如此。比如中国各大拍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都已经成熟后,1997年《拍卖法》姗姗出台,法律上才肯定了艺术品交易的这种形式。比如艺术市场发展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无数的“天价”、诞生了无数的富豪后,国家开始了猛烈的“查税”行动。

多年以来法定艺术品征税额度高达23%,无论是一级市场的画廊、古董店,艺术博览会还是二级市场的拍卖行,还有艺术家、收藏家、艺术品经纪人,合理避税、逃税这些现象一直都存在,大家也心照不宣对“关税”这个灰色地带避而不谈。2012年初时,国务院公布了《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包括,“自2012年起,将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然而,降税往往是与严查联系在一起的。

“查税门”是在4月开始的,IFAS艺术运输公司的高层被海关方面控制,随后又传出有五六个艺术品经纪人和藏家在境外购买的高价艺术品被海关查扣调查的消息,整个海外入境的艺术品拍卖链条中的上、中、下游都将被牵连,或许将面临巨额的补税和处罚。2012年中国艺术品市场并不景气,艺术在社会中的传播也刚刚开始起色,这个时候来查以前的税,市场交易必然会向其他低税率的地方转移,秋拍市场尤其是油画当代艺术市场大幅萎缩就是一个明证。

同“查税门”一样,11月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对于美术作品引入“追续权”已基本敲定,即艺术作品通过拍卖转让,作者享有收益的权利。而这项单纯针对拍卖领域艺术品交易的“追续权”法案的推行,也引发了拍卖界很多异议之声。在各项制度还不够完善的中国,追续权真的能扎根吗?市场交易的是物权,不是著作权,对版权的保护会不会伤害物主的热情?会不会让拍卖公司交易中受到损失?当然,问题还远不止只这些。

对拍卖行业而言,行业规范措施也开始日趋严格,2012年5月1日,中拍协实施的《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和等级划分》,开始从规范性、诚信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状况以及社会贡献几个方面对拍卖企业分级。7月2日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对假拍、拍假的问题作了一些指导意见。通过这些细则深入到艺术品拍卖市场,政策制定者希望拍卖市场的不规范行为会逐步减少,一直为人诟病的虚假成交也会有望趋于真实。

2012年中国的艺术品界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阵痛和调整,这种痛来自于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也来自国内法规和行政观念对这个市场的影响。希望多年以后回望2012年由法律给市场带来的这些震荡,我们可以说一句:法规是行业向前的推手而不是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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