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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拍卖预展现场亲自打假 浅析行业潜规则

来源:华商报 作者:敬江晴 2013-07-22

书法家薛养贤在拍卖预展中找到仿冒自己的作品

7月20日,陕西省图书馆东侧展厅,陕西某拍卖公司即将举行的一场拍卖会的拍品在这里预展。

上午10点,记者来到展厅现场看到,虽是周末也已有了不少观众前来观展。有藏家提前来看作品“对不对”(行话:真品还是赝品),有艺术爱好者拿个相机不停地拍,毕竟能上拍的作品还都有些名头,是个学习的好机会。在预展大厅转了2圈后,陕西省书协常务副主席、西安交大博士生导师薛养贤教授也没能找到“自己”的作品。自两天前朋友告诉他,此次拍卖会上他的作品有些“不对”后,他就决定前来一看究竟。“如果真‘不对’,那就要坚决‘打假’。”他告诉记者。

没有找到作品,薛养贤来到前台登记,领取了一份参拍作品的画册,画册中“自己”的两幅作品看上去是不太对劲。薛养贤遂找到主办方,了解到因展厅空间有限,一些作品并未展出。待两幅作品调出后,薛养贤仔细查看,心里有了数。

“是‘临’的,水平还算不错。”薛养贤对记者说,模仿者主要是从网上已经销售的作品或他出版的作品集中学的,“是按照发表的尺寸‘临’的,‘摹’的可能性一般都比较小。”他解释,“因为模仿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在写字时,使用的毛笔,大字是用硬毫写的,小字则使用的是软毫。在写得比较慢的情况下,笔锋在纸面上的变化丰富,边缘在不断变化,所以‘摹’起来比较难。”

“再看使用的印章,是激光照排方法得来。”薛养贤说,“其中一个是模仿的央美陈大中教授给我刻的姓名章,具有特点的手工刻章和机器造出来的区别比较大,可以说假得非常明显。”

薛养贤向主办方表明身份后,告知作品有假的情况。该拍卖公司负责人即刻表示将这两幅作品“撤拍”。

行业潜规则,真不可突破?

书法家拍卖预展现场亲自打假,这样的场面太少见了,引起了现场观众的好奇,有些人不由自主地围观过来,有向书法家索要名片,想有机会看到真作品的,有的也提出了一些疑问。

■疑问一:书画家打假,为何如此少?

“一是希望喜欢我书法的人欣赏到我的真作,二是应该让藏家的银子真正花得有价值。”薛养贤坦承亲自来现场“打假”的心声,“我想,这是对藏家、对书法爱好者、对拍卖行,也是对我自己负责任的做法。”“为何有些书画家明知外面流通的作品是假,也不打假?”现场围观的王先生提出。

“打不过来。”薛养贤说,像西安的书院门就有很多模仿他的书法的作品,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作品参加拍卖会的不多,不少想收藏的人不知道真作的特点。柳俊海笑言:“也希望薛老师多让大家见到‘真’的是什么样的!”

遇到这种情况书画家一般会如何处理?“我会给拍卖方出具一个文字性的声明。”陕西国画院画家韩勃正说,后面的事情就不是他能掌控的了。

但陕西国画院画家白霜亮认为普遍现象是“一般都不会主动打假的”,他说,有的人的心态是,比如出去吃饭,看到自己的画挂在包间里,看出是假的也不吭声,反正挂在那儿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宣传,“此外,自己说的也不算数。”

“在一定程度上,赝品的多少,也反映了一位书画家作品的受欢迎程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有些书画家在做市场的一定阶段,是乐意看到如此局面出现的。

“还有一些画家的作品不是通过正常市场渠道流通出去的。”具有30多年收藏经验的张怀清说,这样的话,书画家一打假,反而容易把自己的市场打烂了。

■疑问二:

书画家打假,拍卖机构为何会不认?

每场拍卖会涉及到的作品、作者众多,无法完全做到对每位艺术家的作品都非常了解,而且每位艺术家不同时间的作品又会有不同,公司负责鉴定的工作人员更无法做到“火眼金睛”,该拍卖公司负责人说,像薛养贤这样亲自来现场打假的,拍卖公司自然乐意接受,“我们也不想有不必要的麻烦。”

但实际上,拍卖公司一般对类似这样的“打假”行为并不买账,就是白霜亮所说的“自己说的也不算数”。因为法律规定,书画家对自己作品真伪的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张怀清认为,这是法律“回避”规则的运用,防止书画家人为操纵艺术品真假,或通过鉴定谋利,“是法律规定中合情合理的体现。在法律上剥夺了画家本人和所谓亲戚的鉴定权,这一规则国际通行。”而这也正是书画家打假,拍卖机构可以不认可的原因之一。

我国《拍卖法》的“免责条款”上,即该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几乎所有的拍卖公司都会在开拍之前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启功先生也曾打假。”薛养贤给记者讲述这位国学大师打假的故事,“但当启功先生向拍卖方提出后,对方置之不理。”究其原因,薛养贤也道出了其中原委,“启功先生的字,假的和真的,中间差价太大了,拍卖方要的就是这个利益空间”。

■疑问三:谁说了能算?

自己和家属鉴定的均不被法律认可,拍卖公司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那要是真看走了眼,买家岂不是只能自认倒霉?“法律规定第三方机构鉴定的才有效”,那么,第三方在哪儿?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能专门对艺术品真伪作出权威鉴定的机构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张怀情介绍,上世纪50年代前,也没有正规的机构,但会有专业的人来做鉴定,这些人都是社会上非常认可的,比如张大千这样的,他们是大收藏家、大鉴定家、大画家。

张怀清很遗憾地告诉记者,这一行业内的链条之所以断了,也很难再接起来,跟这些年的市场环境有很大关系。“所谓的‘藏家’,很少很少,现在确切的说,95%不是收藏市场,其中90%是投机市场,买了送礼,是礼品市场,也就没有能够承担起如此重任的人”。

“拍卖会前的预展就是给买家留一个辨别真伪的时间。”该拍卖公司负责人说。而记者向西安的一些拍卖公司了解到,为了保证公司的信誉,拍卖公司在征集作品时往往也要求提供作品的一方对作品的真伪给予一定的证明。

■疑问四:

“潜规则”的突破可否通过法律渠道?

一旦拍出,“赝品能否退货”最终还是要协商、沟通来解决。“打官司太费劲了,各种成本都太高,谁能耗得起?”白霜亮说,也出现过书画家因为指出作品是赝品而打官司的情况,“但实际上假的天天都在流通,打官司的又有几个?”

“还真没听说主要从事这个方向的律师。”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立也向记者说明了情况,因为这方面的案件少,专业要求又高,所以专业从事书画行业法务工作的律师是少之又少。

记者了解到,2011年,浙江天工艺苑艺术馆馆长曾公开声明,如果买家拍到赝品,经确证后,可以退货。这样的做法在浙江拍卖行业尚属首次,而在全国范围内也较为少见,它打破了业界“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的行规。天工艺苑的这一做法曾引起业内关注。

“有钱不懂的请找帮忙‘长眼’的人。”张怀清也提出,“但现在很多所谓的‘专家’很多人也是外行,专家不如行家,行家不如玩家。”他认为,因为不是真正的收藏市场,所以有的买家就是故意买假,便宜买个假的送人。

2011年,国家出台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规程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拍卖图录、委托竞投等重要术语做出了界定,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对文物艺术品的鉴定、拍卖会的实施、争议解决途径等做出了详细的规范说明。

“过去的行规是大家遵守的,不遵守就会被踢出去,现在呢?好像是玩得越臭还越红火。”张怀清对规定的执行并不抱太大希望,“要不怎么说启功去世后,再无大师?”他认为,最根本的路子还是靠行业自律,行业人整体道德、素质修养的不断提高。

【编辑: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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