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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动漫工作室“代工化”倾向严重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3-08-19

“东莞的制衣厂拿到品牌商的订单和时装设计图,只管把服装按设计图生产出来,品牌推广、销售渠道、产品研发这些都不用考虑,完全处于产业链的底端。我们成都绝大多数动漫工作室的性质就很像这些服装代工厂,出版社给我们故事剧本,我们只管把故事改编成漫画或动画作品,其它媒体推广、衍生品开发、出版发行都不是我们的活儿,我们也处于动漫行业的产业链底端。”成都某动漫工作室的负责人曹女士如是说。

动漫工作室角色尴尬

成都算得上中国大陆动漫产业起步最早的地方。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引入中国大陆的第一批日本漫画《圣斗士》、《七龙珠》就是在成都印刷的,并且从成都扩散至全国,由此成都开启了中国大陆动漫产业的第一轮启蒙运动,也为成都本地的动漫业起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与文化传统。

时至今日,在成都从事动漫产业的工作室或公司的数量不亚于北上广,制作水平也不逊于一线城市。然而令成都动漫业人士感到尴尬的是,成都动漫产业最近五年以来的发展,越来越走向类似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服装加工厂的角色,即成为产业链最底端的“工业产品制造商、加工商”,而占据中国动漫产业整条食物链顶端的分工:出版发行、衍生品开发、资本运营却很难有成都动漫业插足的机会。

曹女士经营成都一家动漫工作室已有六年时间,她本人就是学美术教育出身,堪称专业对口,工作室创立之初零散接一些美术创意的活儿,后来慢慢有了固定的客户,每年签几个正规的单子。目前曹女士的工作室有七位专职负责美术创作的员工,加上她本人的业务能力,每个月为三到四家动漫或美术杂志社提供月稿,每年还要为出版社制作4到5本动漫书籍。

“成都像我们这样的动漫工作室多如牛毛,少的几个人,多的十几人,这种工作室的主营业务基本集中在漫画、插画、美术绘画这些领域。我们的客户大多是出版社、杂志社、策划公司和政府机构,我们并不担心接不到活儿,可是我们很难有机会独立运作动漫成品。”

曹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绝大多数动漫工作室都从出版社接活儿,或者为杂志社提供月稿。在中国现阶段的动漫产业链上,出版社或大型出版集团占据食物链最顶端,他们往往采取好莱坞式的生产模式,把电影产业的流水线分工方法移植到动漫产业。简而言之,出版社找到一个好故事,向剧本作者买下版权,或者干脆出版社自己养一个编剧团队,每年固定产出十几个剧本。有了剧本,有了版权,下一步就是寻找创作团队。比如电影产业,一旦确定剧本,出版方就可以开始寻找投资、搭建剧组、聘请导演演员、指定拍摄计划;换到动漫产业,出版方就要寻找合适的美术工作室,将成型的剧本演绎为动漫作品。

“我们拿到出版社的剧本,根据故事先为男女主角设计美术形象及整体画风,出版社认可后,就可以开始正式动手创作漫画。打个比方,一个剧本,可以拍成二十集电视剧,我们这里就可以画成二十本系列漫画。出版社一般会一本一本和我们结账,如果中途合作不愉快,出版社也可能会换另一家工作室完成剩下的剧本。”

版权是运营动漫产业链的关键

动漫市场的繁荣需要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而在这条产业链上,投资方或出版方掌握的最核心价值载体就是版权。

如果这个动漫产品或形象极具衍生品开发价值,比如由《变形金刚》动画片或电影衍生而来的儿童玩具,那么周边衍生品的开发权、经营权、收益权都在出版社或投资方手里,曹女士的工作室无权分一杯羹。作为给工作室提供活儿的甲方,出版社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注明,剧本及动漫产品(漫画、动画剧集、电影)的版权归出版方所有,这样就彻底堵死工作室获取创意产品升值空间的机会。

仅以少儿动漫(如《喜羊羊与灰太狼》、《蓝猫淘气》等)为例,与其相关可衍生出的产品囊括食品、玩具、服装、音像出版物等行业。中国儿童食品每年的销售额为350亿元左右,玩具销售额为200亿元左右,儿童服装900亿元以上,儿童音像制品和各类儿童出版物销售额达人民币100亿元……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行业今后的发展与销售都将依赖于动漫这一新兴产业的带动作用,以此类推,单就少儿动漫产业即拥有超千亿元产值的巨大发展空间。

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如曹女士的工作室一般的动漫行业创作团队,因版权问题几乎不可能涉足这次利润空间极大的动漫周边衍生产业。这些美术工作室用创意和美术功力创造了整个动漫产业链上最核心的价值,然而它们却无权进一步享受这些核心价值带来的利益。

“出版社和动漫工作室谈合作时,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性付清稿费,工作室无版权;二是双方合作运营产品,工作室方面有权分得版权利益,可是后者的例子很少,除非是那种名气特别大的漫画家,比如夏达的工作室,出版社要借助漫画家的名气推广产品,才会在版权上有所妥协。”

动漫产业低端导致工作室角色尴尬

动漫市场的正常商业运作是制作人制作、代理商销售、影视系统播放、企业购买产品形象并开发衍生产品、商家销售产品。而目前中国动漫业尚未进入投资与回报的良性循环轨道,在制作人环节,出版社以投资人的角色购买剧本版权、签约动漫工作室,最后拿到成形的产品。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这一类似好莱坞电影业的文化产业运作模式其内在机制其实是资本运营,以资本投入的方式掌握动漫产业链的出版发行上游分工,以版权为核心构架一系列的盈利环节,迫使动漫创意团队成为“食物链”的底端的“生产者”,仅仅是拿“工分”的美术工人。

近年来国内各个城市都打出了发展动漫产业的牌,把拓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今后城市经济发展的重点,甚至不少城市在哄抢“动漫之都”的头衔。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城市中真正具备发展动漫产业所需的创意人才、创作生产能力、市场开拓和传播条件的不多,由于地区行政分割造成资源流动受阻,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比较普遍,众多城市发展动漫产业都是依靠政府推手圈地建设动漫产业园。在动漫产业链中,各个地区往往都只发展前端产业,比如创意团队或动漫工作室就是此类,而对于后期有关出版发行、衍生产品研发、全产业链资本整合等方面却很欠缺,这也导致了一个现象,即中国动漫产业链的顶端掌握在资本集中、行业运作经验丰富的北上广三地,而成都作为中国动漫产业的启蒙地,却反而逐步成为自感尴尬的动漫创作“代工厂”集中地。
 

【编辑:霍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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