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闻联播》报道了20家动画机构联合发表倡议书的消息,倡议书希望全国同行承诺决不制作播出含有暴力、低俗、危险情节、不文明语言的动画片,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于年内出台《国产电视动画片内容标准》,对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等方面做出严格限制。更引人注意的是,这条消息还点了《喜羊羊》和《熊出没》两部系列动画的名,指出这两部时下正在内地热播的动画片都因其中的不恰当内容而在全面修改。
从性质上说,这就是一次影视主管部门加强影视产品内容审查的举动,本身也符合法律赋予其的职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可厚非,而之所以加强对于动画片内容的管控,其背后的逻辑链条大致是:少年儿童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影视作品的(负面)影响,动画片的主要观众群是少年儿童,因此要把动画片的内容监控得更严格些。应当说,这是一个被许多社会学调查证实了的逻辑链条,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接受,而近期以来国内也爆出了有少年儿童模仿动画片中(《喜羊羊》)的不适当情节,导致恶性事故(烧伤同伴)发生的惨剧,进一步印证了动画片对于少年儿童行为的“强大”影响力。
从宏观层面来讲,所有的公共文化产品其实都可能对受众产生或正或负的影响,尤其是未成年人,很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所以,对公共文化产品进行内容审查和管制也是所有当代国家的公权力职责之一。不过具体的审查、管制方式有很大的差异,以美国为例,分级制已经取代审查制贯穿在他们主要的公共文化产品领域里:漫画、电子游戏、电影、电视等,都由分级制来支撑,而且无一例外的是,美国的公共文化产品分级制是由行业协会或者商业公司自行实施的,只是通过司法体系来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直接干预具体分级行为。其中美国的电视分级制诞生在1996年底,通过内置于电视机的“V芯片”来具体实现,由内容生产者自行分级,家长可以通过“V芯片”来过滤掉分级过高、不适合孩子收看的节目。而在我国的体制里,整个公共文化产品里的分级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基本上都是由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内容审查,往往也只有“通过\不通过”两种结果。
电视动画片中的暴力、粗俗问题在美国也是老生常谈,为此电视分级制还进行过修改,特意划分出了TV-Y7-FV级别,主要就是针对动画片里的暴力问题(FV就是Fantasy Violence“虚幻暴力”的意思)。许多日本动画片进入美国电视市场时,也要进行大量的修改,有些日本动画片甚至把画面里的刀剑、香烟等不适合少年儿童观看的道具和情节直接涂抹掉,以此来适应美国的电视分级制。
由此来看,此番主管部门对于国产动画的重拳整治非常及时,此后也应该通过法律规章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审查措施。不过以美国为例,在对于动画片的监督中,民间团体美国电视家长协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目前则急缺此类社会团体,如果动画中出现问题,要等到舆论沸腾后才由行政主管部门出面整改,似乎有点后知后觉,类似中国动画学会、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团体,应当可以更好的发挥他们在电视动画片监督中的主观能动性。此外,对于电视动画片中播出的不适当内容,也需要有相关责任主体来承担责任,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对少年儿童的不良影响出现在国产动画里?光是舆论谴责、道德压力显然是不够的,得有承担法律、行政责任的主体。
此外,对于暴力、粗俗等场景的认定也要与主旋律革命历史题材的动画片创作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中国革命是一场暴力革命,相关作品中就难免出现暴力场面,这些场面该怎么处理,能否通过动画片来表现(“红色教育”动画片),也需要进一步厘清。
【编辑:霍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