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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四届)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征稿通知

来源:美术同盟 2008-08-06

2008年(第四届)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

征稿通知

我们的宗旨:为艺术新秀提供走向大众和市场的平台。

我们的愿望:发现艺术,展示艺术,推出新人。

本届展览继续由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上海美术家协会、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共同主办,并聘请全国著名画家成立艺术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对入选“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的对象和参赛作品进行严格把关筛选,从而推出一批具有潜力和才气的中青年艺术家和艺术精品。

主办单位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

展出时间与地点

2008年11月28日——2009年2月28日

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 3F—5F展厅

上海市复兴中路1199号(近嘉善路)

组织委员会

主任:凌菲菲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劼音 肖谷 陈琪 张正民 陆春涛 胡伟达 查国钧 黄阿忠 谢海 徐烨媁

行政:钟建逸 展务:殷婕

艺术委员会

主任:黄阿忠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卢禹舜 田黎明 李磊 张祖英 张培成 周京新 尚辉 俞晓夫 郭润文

参展细则

作者范围

18—55岁中国公民

作品范围与要求

近年创作,没有参加过前三届评选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雕塑等艺术作品。

平面作品每整件尺寸不大于200cm×200cm,雕塑作品不大于长150cm×宽150cm×高200cm(谢绝石膏、玻璃等易碎作品)

送选方式

每位作者送选作品不超过3件

2008年9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作品照片(8寸)和报名表一同寄往上海复兴中路1199号503室 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组委会收,邮编200031 所有参评照片恕不退还。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mingyuan-artcenter.com 请正楷填写或打印后完整粘贴在照片背面。

照片尺寸不符;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将取消参评资格。

评审方式

初评以8寸照片方式评选。初评入选者,组委会书面或电话将通知送件时间、地点、方式,参加复评。

初评入选者名单及等详情请登陆http://www.mingyuan-artcenter.com 查询。未通过评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复评作品须自行装裱或配框。来往运费自理。入围复评的作品,送件须妥善包装,如因包装或运输中出现的问题,组委会不予以负责。

评选于收藏

所有作品经照片初评、原作复评后,终选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明圆文化艺术中心将择优收藏部分作品,并颁发收藏证书。

展览图录

终选作品将集结出版大型图录。入选者可获赠一册。

复评入围者,组委会将通知提交作品电子文件,请确保每张图片得分辨率在300dpi以上,JPG文件不小于2M,TIF文件不小于20M。

展览组委会有终选作品的出版、宣传权利。

解释权属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组委会所有。

所有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的各项规定。

全国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组委会

2008.7.10

[编辑:亢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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