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通州宋庄“画家村”画家反诉村民第一案昨天在通州法院开庭,由于分歧过大,双方没能达成调解。但该案的走向,影响着村里有同样遭遇的画家们。昨天,除了十几位画家赶来旁听,通州区其他一些住着小产权房的城镇居民也来到法院,“我们的去留就看这个案子了”。
“画家村”房产纠纷历时近两年,简言之,就是随着房产升值,村民想把当初卖给画家的房屋要回来,画家却坚决要住下来。李玉兰案成为败诉和反诉第一案,尤其引人注目。
2002年7月,李玉兰以4.5万元买下了原宋庄辛店村村民马海涛的房子,又花费13万元翻新装修。可到了去年年初,眼看着房价飙升,马海涛一纸诉状将李玉兰告上法庭,要讨回房产。经过一审、二审,李玉兰接到了市二中院“合同无效”的终审判决。但是,判决也留下了一个“伏笔”,成为了李玉兰反诉最主要的依据。判决写明,出卖人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马海涛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应做出合理赔偿。市二中院判令马海涛赔偿李玉兰9.38万元补偿款。
“住了好几年,也花费了不少钱打理房屋,只赔不到10万块,让我们以后住哪,怎么生活?”李玉兰第一个提出反诉。
“市二中院认定的赔偿数额是按照2003年的标准做出的,不能反映现在的房价。”昨天庭审时,李玉兰的律师也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他认为根据李玉兰已经付出的钱款及由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得到48万元的赔偿较为合理。另一位同样是宋庄画家的代理人则激愤地说,双方是自愿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因房屋升值,马海涛夫妇就反悔,不仅违背了民法通则的公平诚信原则,更违背了说话算数的道德底线。一席话引得旁听画家鼓掌不止。
马海涛的妻子作为其代理人,则一口咬定他们坚决支持法院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对于失信的谴责,她解释说,农民法律知识有限,才违背国家规定卖出了房子。这番话引来了旁听画家的阵阵嘘声。
法院调解失败后,表示将择日宣判。
“大概会怎么判啊?”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者把法官团团围住。
李玉兰则代表画家说出了心声:“其实我们就是想有个地方住,只要条件合理,我们可以搬走,但是只赔10万元,没法生活。”她说,比较满意今年4月杨大味等两名画家和村民达成的调解协议,即村民允许画家住到拆迁之日,如果今后房屋拆迁,村民放弃房屋的地上物补偿、搬迁费用和区位补偿款,这些钱补偿给画家,作为村民失信而付出的单方面违约赔偿金,其余的补偿费用则归村民所有。然而,这却是法院已经受理的13起“画家村”房产纠纷中,唯一两例调解解决的,其他案件都还没有最终的结果。
【编辑:张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