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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先购买权:文物收购的新思路?

来源:龙源期刊网 作者:- 2010-02-10

  今年春拍,中国嘉德拍卖行推出一批珍贵的信札,其中包括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13通27页、梁启超致胡适词稿信札11通34页,徐志摩致胡适信札3通9页,为胡适家族珍藏,信札内容涉及胡适与陈独秀、李大钊、徐志摩等人之间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与史实,是研究其时其人其事的宝贵资料,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这批珍贵的信札引起了众多私人藏家以及国家文物部门的兴趣,国家文物部门首次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以554.4万元人民币的拍卖成交价从嘉德优先购得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此举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刊特邀国家文物局、嘉德拍卖行以及法律界的相关人士从多方面对文物优先购买权进行解读,带读者走进这事件的背后,就这一事件对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展望。

 

  国家首次行使文物优先购买权事件回放

 

  5月中旬

  ·有关部门在审核嘉德2009春拍拟上拍的标的时,发现27封陈独秀、徐志摩、梁启超等人致胡适的信札,

  希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予以征集。

 

  5月22日

  ·国家文物局组织国家鉴定委员会专家对这批信札的真伪和价值进行了评定。

  有关部门跟拍品委托人沟通,希望可以协商收购,但在价格上未能达成相近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通过拍卖公司发出公告,表明国家将对此场拍卖中的某些拍品按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5月28日

  ·在“中国嘉德2009春季拍卖会古籍善本专场”的预展现场、竞投登记处和网站上,出现了嘉德拍卖的《重

  要声明》,“政府有关部门将对古籍善本专场中的部分标的,根据拍卖结果考虑优先购买。本公司于拍卖结束

  后七日内,将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优先购买的决定通知相关标的买受人。”

 

  5月30日

  ·嘉德举行古籍善本专场拍卖之前,拍卖师再次重申国家文物局的这一声明。

 

  5月30日

  ·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13通27页以554.4万元人民币成交;梁启超致胡适词稿及信札11通34页以78.4

  万元成交;徐志摩致胡适信札3通9页以112万元成交。

  国家文物局经过商议,决定使用国家优先购买权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13通27页。

 

  6月5日

  ·国家文物局向嘉德拍卖发出《关于优先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函》:对“中国嘉德2009春季拍卖

  会古籍善本专场”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按照成交价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

  在获悉国家文物局的决定后,嘉德于第一时间将文件内容通报给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

  现场买受人。得知有关部门的决定后,这位买受人在深表遗憾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国家收藏机构的理解。

  宋新潮(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

  国家首次行使文物优先权

 

  这次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是我国政府第一次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最开始,我们还是准备根据以往的经验,跟委托人进行协商,但在价格上未能达成相近的意见。实际上,长期以来在拍卖之前商定价格,就一直是制约珍贵文物征集的一个瓶颈,因为文物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比较大,而且即使是同一领域里的专家也会给出不同的估量。所谓“优先”应该如何实行?价格应该如何确定?这其中有很多难以操作的因素。

 

  此次为了不再让这批信札流失,或者被藏隐难以用作公众研究和展示,国家文物局决定借鉴有关国家优先购买的做法,在拍卖前通过拍卖公司发出公告,表明国家将对此场拍卖中的某些拍品按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拍卖结束后的7天之内,国家将根据拍卖情况作出是否征集的决定。最终国家以拍卖当时的成交价554.4万元购买了其中的“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

 

  国家优先购买权是否会成为一项常规制度?

 

  此次优先购买权的使用对于文物行政部门而言是一次尝试,更重要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的国家优先购买文物的规则。有关部门和博物馆在近年来的文物征集工作中逐渐意识到,国有收藏机构在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则、如何确定征集文物的公平价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原来对拍卖市场出现的珍贵文物,有几种处理方式,如限制出境,或者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定向竞买。但实际上,最后的价格不论是高是低,都有可能被认为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价格的判断标准。而且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也会担心被指定的单位如果不出价,其利益会受损。国家优先购买权的实施需要权衡几方的利益:委托人、拍卖公司和公众利益,这些都俩个尺度,需要找到其中的平衡点。

 

  圆明园兽首不属优先权使用范畴

 

  政府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针对的拍品应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如果不由国家出面,则可能会流失海外,拍品在由政府购得后也将转交给博物馆或者公共研究机构去发挥其价值。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针对的拍品必须合法,类似于圆明园兽首等因战争原因被非法掠夺的文物,被不法分子偷盗、偷掘以及非法出境的文物,国家坚持通过追索的方法促使文物回归。

 

  嘉德拍卖文献典籍收归公藏案例

 

  ·1995年嘉德秋拍:当时推出一批鲁迅信札,按照国家当时的规定,此件拍品“只限于国家博物馆、图书馆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购买必须捐献给国家”,这批鲁迅信札后被一新加坡人士以7.15万元购得,并捐献给上海鲁迅博物馆。

  ·1995年嘉德秋拍,孙中山的三封书札,分别以18.7万,10.12万和7.7万元被广东省某国家金融机构购得。

  ·2000年嘉德春拍:在翁万戈先生珍贵藏书拍卖前,上海图书馆与翁万戈先生达成协议,不通过拍卖,以协商转让的方式将这批珍本人藏上海图书馆。

  ·2002年嘉德秋拍:钱镜塘所藏的《明代名人手札》,最终通过定向拍卖的方式以990万元人民币的成交价格最终入藏上海博物馆。

  ·2003年嘉德春拍:故宫博物院在拍卖前与中国嘉德协商,出2200万元从嘉德购得中国现存书法孤品《出师颂》。

  ·2004年嘉德秋拍:大金融家陈澄中先生的国宝级藏书在拍卖前整体出让给国家图书馆,这是陈氏书藏第三批收归公藏。

  ·2005年嘉德秋拍:北京大学图书馆直接参与竞拍1200册程砚秋藏《玉霜簪戏曲钞本》,最终以500万元购得。

  ·2009年嘉德春拍:嘉德拍卖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国家文物局使用文物优先购买权,以拍卖当时的成交价554.4万元购买。

 

  拓晓堂(中国嘉德古籍善本部经理)

  从“不允许私人购买”到“国家优先购买”

 

  我在嘉德已经工作了十六年,亲身感受到国家对拍卖行的拍品进行收藏所经历的变化。最初,对那些有必要由国家收藏的文物,按照国家当时的文物政策是不允许私人购买的。拍卖时会在图录里写明:“此件拍品只限于国家博物馆、图书馆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购买必须捐献给国家。”这种方式也叫做”定向拍卖”,即国家级别的文物单位以捐献为目的进行的拍卖,参与拍卖的也是一些国家。

 

【编辑: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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