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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刺激物的博伊斯艺术

来源: 艺术当代 作者:蒋涛 方立华 2013-12-18

作为刺激物的博伊斯艺术

琼·罗思弗斯(Joan Rothfuss)在他的文章《约瑟夫·博伊斯:美国的回响》(Joseph Beuys: Echoes in America)中提到,1974年以前,美国人是借助出版物来了解博伊斯的。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我们身上,而我们的时间轴甚至需要后移近四十年。至今我们在国内所能够看到的关于博伊斯的中文出版物仍然极其有限,其中一本是2001年由吉林美术出版社翻译出版的海纳尔·施塔赫豪斯所写的《艺术狂人——波依斯》,另一本是2002年由现代艺术杂志社编译的文集《新艺术哲学——关于波依斯:当代艺术遗产的清理》。2010年艺术与设计杂志社编译的《新艺术哲学:约瑟夫·波依斯》,其实与现代艺术杂志社编译的文集并无两样,只不过是图版和开本上有所区别。

近期在中央美院美术馆展出的由中国学者朱青生和易英主策划的“社会雕塑:博伊斯在中国”,终于结束了我们只能通过出版物来了解博伊斯艺术的局面。然而,这次的展品尽管算起来有三百六十五件左右,但大多数都是经由博伊斯签名的海报、请柬、明信片和照片,也有一部分是与博伊斯艺术相关的杂志、报纸和书籍等,只有七个玻璃展柜展出的是博伊斯艺术创作的实物,另外还有几件记录他行为表演的录像,包括《如何向一只死兔子解释画作》、《欧亚大陆》、《跨西伯利亚铁路》和《荒原狼III》等。也就是说,我们能够看到的作品仍然非常有限,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但是无疑的,这次展览成为了我们重新关注和讨论博伊斯艺术的契机。

象征的图像 一

在一张张被放大和出现在展墙上的历史性图片中,也许有一幅图像会激起观者的好奇心,那是一匹狼在撕扯着裹住博伊斯的毛毡,我们根本无法看到博伊斯的面目,只看到那从毛毡里伸出来的一根拐杖。这幅图像出自他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个行为表演《荒原狼:我爱美国,美国爱我》(Coyote, I Like America and America Likes Me),尽管当时它在美国的艺术界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和回应,他的行为至今在很多人看来仍然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它却是艺术史上一件不可绕过的作品。

这件作品是博伊斯于1974年在美国纽约的雷纳·布洛克画廊(René Block Gallery)实施的行为表演。博伊斯强调了他与“小约翰”(荒原狼)相遇方式的重要性,他说:“我想把精力集中在荒原狼上。我想孤立我自己,除了荒原狼之外,我在美国什么都不看。”基于这样的想法,博伊斯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出场:他全身裹着毛毡,躺在担架上,由救护车从肯尼迪机场送到了画廊,在一个用栅栏围起来的空间里,他和荒原狼见面,身上依然裹着毛毡,只露出手里的一根拐杖,俨然像一尊雕塑,甚至像一个幽灵。除了毛毡和拐杖,博伊斯身上还有一个三角铁、一只手电筒和一对棕色的手套;而荒原狼所拥有的,则是供它栖息的一堆草。在博伊斯和荒原狼所共处的这个空间中,还放着一堆《华尔街日报》。

在行为表演的过程中,博伊斯和荒原狼说话,并且有时候敲着他脖子上挂着的三角铁,制造出一些声音,此外还有涡轮机(turbine)发出的咆哮声充斥着整个空间。在荒原狼对博伊斯身上的毛毡展开一阵阵猛烈地撕咬之后,他们所处的位置逐渐地发生了转变——荒原狼呆在毛毡所在的位置,而博伊斯则躺在草堆里,他们俨然和睦地共处一室。最后,博伊斯还是裹着毛毡,躺在担架上,由救护车送回机场,离开纽约。

这个行为给我们留下了很多迷雾。首先,博伊斯为什么要在美国选择和一只荒原狼相处?为什么他要用毛毡将自己与外界隔离?为什么选择用救护车将他从机场运到画廊?

在印第安人那里,狼是备受尊敬的动物,因为它既聪明又智慧,擅长捕捉小动物。印第安人将之视为神,他们认为,将狼牙佩在胸前,甚至可以获得像狼一样的能量。但是在白人那里,狼的这些特性被贬为低劣和狡诈的代名词,它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成为被猎杀的对象。博伊斯之所以选择和一只荒原狼相处,也许正是基于狼的这种双重形象的考虑,它处于白人和印第安人这种观念差异和冲突的交汇点。对于博伊斯来说,荒原狼是和“创伤”联系在一起的,这一“创伤”与印第安人的历史有关,它也是白人所谓的文明和现代化所造就的“裂痕”。

在博伊斯的艺术创作中,毛毡与油脂一样,是被不断重复使用的材料。对于博伊斯来说,毛毡是一种有机物,它有着绝缘的功能,同时也能够储存热量,起到保护作用。博伊斯用毛毡将自己包裹起来,他的意图就像他开始所表明的,他想要“孤立”自己,因为毛毡是绝缘体,它可以让他很好的与外界相隔离。他所强调的这种“孤立”,也许正是人与人之间的观念差异所导致的隔阂的象征。这样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博伊斯是躺在担架上,被救护车运送到荒原狼那里了。博伊斯在这里并不只是代表着博伊斯一人,而是整个存在“病征”的人类的象征。

三角铁、涡轮机的咆哮声、手电筒、棕色手套、《华尔街日报》显然有不同的指涉。在博伊斯的“塑造的理论”中,形式(晶体)是通过运动,在一片混乱和无序中逐步建构起来的。对于博伊斯来说,涡轮机的咆哮声制造了一种混乱的能量(它也是现代科技的表征),而三角铁则是使荒原狼的活动变得和谐的推动力,它们与油脂的作用类似,是从混乱和无序中形成,从不稳定走向了稳定的秩序。手电筒则是作为光源而存在的,就像在夜幕降临时灰暗的小山里,人们看到下沉的阳光和闪烁的星光一样,它可以给心灵带来一丝温暖。而光源的改变,也改变着荒原狼的活动和被投放在地上的影子。棕色的手套则代表着博伊斯的手,以及人类的手所拥有的自由——它可以使用任何工具,它能够使用铁锤敲打或者使用刀子切割,它能够书写,等等。博伊斯最后把棕色的手套扔给了荒原狼,意味着把他的手扔给了它玩。《华尔街日报》则是这个时代的象征,因为作为一份侧重报道金融和商业领域的报纸,它与现代社会中人们关于“资本”的观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当我们认为一个人和一只荒原狼不可能共处一室的时候,事实上却发生了一个戏剧性的转变:荒原狼呆在毛毡那里,博伊斯躺在草堆里,他们看起来是如此和睦地相伴在一起。这也许就是让那个精神上的“创伤”弥合的绝佳方式: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

在我们看来,博伊斯正是通过这种极端的行为方式,不断地在拨动着人们的神经,刺激着人们去作更深层次的思考。对于博伊斯来说,传统的艺术观念必须被改变,而艺术将成为改变整个社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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