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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另类笔记──谈当代策展与艺术市场

来源:今艺术 作者:赖骏杰 2014-02-14

工作坊上课一景:讲师正在讲解艺术品保险与关税问题。

楔子

我于去年9月在苏黎士艺术大学(Zurich University of the Arts,简称ZHdK)参加为期五天的工作坊,题目是“策展与艺术市场”(Curating and Art Market(s)),课程导师分别是朵荷达.理希特(Dorothee Richter)与希薇雅.西蒙切利(Silvia Simoncelli)。前者为ZHdk策展学程的主任,主要专长于策展理论与实践,亦为On.Curating.org现行的主持人;后者为担任该所讲师且现为该学程与英国瑞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合作之策展博士学程的博士生,研究、工作于策展与艺术市场等相关领域。工作坊主要讨论策展与当代艺术市场的关系,聚焦于策展人于全球资本主义逻辑之境况里,与艺术市场—做为一种“体制”(institution,在此是有待定义的),以及其他体制,如美术馆╱博物馆、艺廊与双年展等之间的历史与当代关联。

新策展人—时空的翻译者

课程中,我们谈到了一个当前正经历的转变,将当代策展定锚于资本主义逻辑中,而策展人的功能与责任不仅标志了现代美术馆╱博物馆的历史轨迹,根据文化研究学者布登(Boris Buden)的说法“其本身就是一个于更大的历史范围内的改变徵状”。一般用以讨论策展的文化翻译概念,多半着重所谓“横的构联”,在乎的是于策展(被视为一种文化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之水平移动,且必须将其原创性角色压抑至最低限度;意即,策展人不应该拥有对于其所守护、保存与照顾的藏品或展品有诠释上的逾越。某种程度上,这的确说明了古典策展人于博物馆内的任务。根据布登,策展人不仅做为一“中介者”(mediator, or “middleman”),也同时藉由其与“翻译(者)”(translator)—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意义下的文化翻译—的辩证关系,从策展人所面对的观众此一面向,拓展了当代策展的可能性,也为策展人所拥有之特殊“合法性”,亦即其“作者的位置”(authorial position),找到了解套。

布登引述法国历史学家皮耶.诺哈(Pierre Nora)的说法,宣称我们正处于“纪念仪式的时代”(age of commemoration),而就实际的转变而言,历史的诠释权已由历史学家手上交出。在此意义上的文化翻译就不仅在于横的疆界之打破(globally),也提示了关于历史纵深的文化阐述与传承:策展人不仅做为其与所必须面对之公众间的翻译者,也承担了对于过去的文化记忆、认同与集体意识等翻译。进一步言之,对布登而言,唯有“展示(即公开呈现)”(display, or public presentation)可于此转变中保持其传统任务,而于此中,策展人与公众则一同拓展且分享了“作者权”(authorship):策展人做为作者,以及新的参与者关系。

新的关系,造就了新的策展人身分(curatorship)。正是因为总体社会对于各种文化遗产渐起的新诠释工作,伴随着制造文化遗产的普遍兴趣,于此当下的社会,可谓正经历着全面的文化化(culturalization)与博物馆化(musealization)。于是,我们来到一个巨大的图景—到处都是博物馆;人人都是策展人。此即我所谓的,当代策展人的合法性位置。

布登将策展聚焦于所谓的“阐述模式的转变”(a change in the mode of address),也因此把问题带回了话语的力量,即论述形构(discursive formation)之位于策展世界的核心位置(之一)—特别是当代艺术。这也解释了为何策展研究多关注于“知识与权力”的原因。而导师理希特其本身或许可被称为女性主义的艺术史研究者,也关心各种“差异”于艺术史的演变,其亦曾以「作者身分」为讨论核心,从史泽曼所开启的独立策展人光环做为起点,讨论策展中的作者复多性,争论关于策展工作里的竞争、合作与协商关系。

新价值—当代艺术的新市场与新逻辑

所谓“新”市场,若我们将视野座落于货币流通与交易的热点,则指的是自全球化成为滥觞以来,由新兴“国家”(而非艺术家与艺术经理人)所主导的经济力量之流动。可见的事实是,在巴西、俄罗斯、印度与中国这些国家的富人,于过去几年来对艺术市场的投资,达至前所未见的地步。以最宽松的定义而言,这些国家多少可谓正走在开放的道路上,无论是在资本累积的条件,还是艺术创作的语汇使用上,这些国家的投资者逐渐意识到艺术品可以是一项投资、一种社会地位的彰显。另一方面,也正因为这些国家国力兴起之事实,他们决定了当代艺术中的新逻辑:购藏与支持(另种形式的投资)艺术的方式、交易地区与买卖时机等;以及新价值:超越物质且趋近于零的使用价值、万物皆商品等新面向。新价值或许是关键,其改变了流通的逻辑、造就了新市场。

而如果我们同意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对于场域的分析,以及其对于经济资本的再区分,那我们就可以相信,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都是在这些资本流动且彼此协商的场域里发生。布尔迪厄认为当代艺术中有一种建立于符号价值的经济逻辑,其称为“逆经济”(inverse economy),意即,在艺术文化场域中,总有隐微的资本创造,以保有艺术的“纯净”。而其资本,通常以象征资本形式出现—以“艺术”之名。同许多说法,某种程度上,理希特也将这些新兴国家视为“特殊”场域,以布尔迪厄的文化场域概念,解释了如印度、中国等富有的菁英阶级之使用文化商品做为一种社会区异的工具:“因为他们想从其他社会群体中脱离”。

事实上,艺术家也正经历改变,诚如葛拉斯坎普(Walter Grasskamp)所言:“做为企业家的艺术家之训练发生于学院中,而他们肯定看起来不像一个生意人,但却只能藉由成为生意人而生存。……一个学院也总是伪装的生意学校”。

而这“艺术是门好生意”的思维,除了可能带给我们现世的财富,也往往带有对于美好未来的允诺。佛戈(Joseph Vogl)因此说:

自从新自由主义创造了一种视野:所有于生活世界中的事件与情境,都可被赋予一个市场价值—在一个完美竞争的世界中,一个人只需要知道事物的价钱—一个差异化的,好像其为分子一般的市场,能够以抵押品、期权(options)与衍生产品(derivatives)以规避任何可能的未来(风险),并且担保一种俗世的神之眷顾。

而此对未来的允诺,则是建立在某种介于未来的当下与当下之未来间的相互同质性,意即一种循环的再投资与再保险(reinsurance);如同对于未来的赌注,而这只是因为担忧整体经济系统的崩垮。简言之,根据理希特的解读,市场最终是为了所有赌注的未来担保品。

一个实验性提问:策展与当代艺术市场(?)

事实上,就现有的理论成果要谈策展与当代艺术市场之间的关系,我认为仍颇困难。因为艺术市场某方面来说,可以是后设的逻辑场域,而策展工作同时也被包含其中;然而,吊诡地它也同时是“现实的”,有时做为一种例外,某种程度可以与策展无涉。但若我们从艺术史的发展来看,或许可以找到一些交会点:时间的与体制的。而这将是一个实验性的提问。

以历史的时间性格来看,在各种场域里,每个代理人与体制皆互相协商、冲突以达至某种“当代性”(contemporaneity,我认为可以视为另一种共时性)与“暂时地不和谐的”(temporally discordant)—借用布尔迪厄的话—因此向我们展示了关系场域的时间图谱。时间性格或许是解答此一问题的关键,或许在此做个大胆的假设性连结:难道策展人们不企图引领潮流(当代的共时性),并且扰动既成结果(暂时地不和谐的)?然后向我们允诺未来(建立在当下的未来)?而我认为,这每个当下的博奕所发生之所,即为与其共生演化的“体制”—做为策展人(广义来说,凡所有能动者、中介者、教育者与媒介者等,皆应被视为某种意义上实践了策展工作)的寓居之所。就此意义而言,体制随着其寓居者而改变,身为能动者的策展人本身即代表一种流动性体制。以及,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策展人占领的更多是时间意义上的领土(territory in time)。

艺术市场与策展都在当代性的时间图谱里运动,市场不仅做为一个事实存在(但吊诡的是,它从来都不是稳定的事实状态),它也将策展(人)涵括入内。要我说,比起将艺术市场想做一种体制,或许艺术市场更像是在领土争夺的前进中,于背后策驱我们的欲望主体。只是这用以策动的工具,对经理人、策展人与艺术家等艺术工作者们,皆有着不同的形式。然而,其共同之处或许在于皆可被“资本化”,成为一种可流通与交易的“资本”,诚如布尔迪厄所说的那般。换言之,过去无论是第一代还是后来的体制批判(institutional critique),从此角度观之,其对象永远不及艺术市场;在共生的基础上,艺术市场与艺术世界在彼此的喂养中,朝向了未来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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