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米-巴巴的演讲题目是“野蛮与文明”,他用过于文学的语言叙述他对全球化下野蛮与文明的辩证关系:“文明的记载充满野蛮,文明与野蛮是连体婴儿。我们别无选择,只好全盘接受。”以下内容是对霍米-巴巴此次演讲内容的一些补充(哈佛人文中心主任:“现代性”不仅仅是个西方概念)。
霍米-巴巴讲座补遗(一)——何春蕤的讨论
补充一点下午讨论的东西。小水同志已经讲了许多,不过我觉得还有可补充之处。
首先我认为四位中国嘉宾和一位主持人当中,只有何春蕤与霍米-巴巴站在同一个对话的水平线上。下面我将简述理由。何春蕤说的不是过度洁癖的问题,如果是中产阶级精神洁癖的话,那么就和霍米的演讲主题没有关联了。何春蕤真正想说的是,所谓的公民社会在努力提倡一种“文明”政治、“文明”社会,但凡有辱骂的行为发生,不管政客之间、平民之间,通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你骂我王八蛋,我就把你告上法庭,罚你个五百块钱了事。原本公民与公民之间、政客与政客之间的道理的、伦理的、性别的、政治的纠纷或不协调,这些本来应该进行充分地对话、协商、甚至一定程度争吵的东西,它的裁判权被全盘让渡给了法院的法官。也就是说,看似是文明的进步、法治的进步,实际上是公民自身把伦理的承担给推卸掉了,推卸给了一个貌似公正、独立的第三者。而这个第三者,她在根本上也不可能是超然于这个社会之外的,法官也是人。在台湾的政治环境中,法官会迫于舆论的压力,去做出与“民意”相符合的判决。法律的考量过程相对来说是非公开的。而民意这个东西,很大程度上是被主流报纸舆论所操纵或哄抬。所以,非主流的、边缘的、底层的人群,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意见、他们的利益没有办法在这种文明的法律机制中得到播、放大、协商性地理解。恰恰相反,这种看似文明的机制,把边缘人群的身份“娇贵化”,一碰到具体问题就简化为辱骂与被辱骂的个人名誉问题,然后上法院打官司。而何春蕤想说的是,有的时候名誉/辱骂、文明/不文明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她有的时候对女性性骚扰问题不以为然,但人家看到她作为一个女性不对性暗示之类的行为进行司法诉讼,就“恨其不争”似的。
何春蕤接着说,许多提倡“文明”社会的组织,的确是公民组织,是建设良好的公民社会的一部分;但是,其中的像基督教组织之类的,虽然是NGO,但仍然秉持着社会的主流价值,甚至,这些主流价值观的操持者常常会动用与政府的联系,靠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来推行他们的那一套价值观、道德伦理观念,从而排斥各种少数人群的身份正当性。
当文明(civil,“文明礼貌”的文明)等同于合法(legal)的时候,那么,不文明(incivil)就被等同于非法(illegality)。这种正统观念一旦巩固下来,会以一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压抑边缘人群。霍米对何春蕤的回应不是很有力,他说,固然公民社会和文明观念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任何概念都会有缺陷,不能光用缺陷来攻击概念本身所含有的建设性和积极作用。法律固然会压抑掉一些东西,但是,我们不得不拥有法律,没有法律这个世界会更加糟糕。当何春蕤想接话,继续挑战regulation之有无必要的时候,主持人许江以“有时间规定”(而实际上这个规定是主持人他自己在会前制定的)为理由打断了他们的交流。
【相关新闻】
【专题】2010第八届上海双年展
【视频】第八届上海双年展新闻发布会举行
霍米-巴巴讲座补遗(二)——陈界仁,赵静蓉
主持人许江在下午的讨论会之前说,几位嘉宾之间商量了一下发言顺序,最后决定,按照国际惯例,“女士优先”。一般来说,总归是牌子小、辈分低的演讲者先讲,大牌的在后面压阵。这次也是,何春蕤和赵静蓉女士,一位来自台湾、一位资历尚浅,所以相对大牌的赵汀阳最后一个讲(他甚至乘前几位发言的时间画了两幅漫画)。这难道不是一个以“文明规则”掩盖权力不平等的生动例子吗?我不是针对赵先生,而是说,主持人的这种安排,在无意识间,印证了何春蕤女士对文明的批判。回到讨论的正题,第二位发言嘉宾是赵静蓉。她真诚地提出了许多困惑,包括:什么是后殖民,什么是身份,什么是理论……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提问题,而是说,在短短的三十分钟时间提出这么多问题,相当于什么都没有问。霍米在回应时礼貌地说,由于翻译的关系,他没弄清楚赵女士究竟在说什么。
第三位发言人是陈界仁。作为一位视觉艺术家,他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台湾戒严时期政府制作了许多殖民主义色彩的电影,对台湾人民进行教育,但是,他从小生长的这辈人会对这些电影进行不同的解读。这很像本雅明所说的对艺术产品的征用,本雅明说的是在照片上面加标题,而陈界仁则是观众对殖民电影进行反殖民解读。陈界仁指出,电影诞生的那一年,也正是台湾被割让占领的那一年。视觉艺术从一开始就具有暴力性。(这让我联想到周蕾对鲁迅看幻灯片的解读,差不多一样的意思。)霍米赞同陈的意见,他说,无论什么“主义”,在传播过程中,总有一个翻译的过程。而这个“translatibility”,恰恰是“主义”中最重要的因素。
另外一点,陈先生认为戒严时期的台湾相当于美国的干部培训所,而解严则是新自由主义干部的毕业证书。霍米再次赞同了他的意见,他说,台湾当然不直接是美国的殖民地。人们常常指责后殖民主义的夸张之辞是说后殖民主义者把整个第三世界夸大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只有被剥削、被凌辱的份。但实际上,后殖民主义不是这个意思,他们当然没有这么愚蠢或是受害狂。后殖民的意思是说,在第三世界,会存在一个作为中介的middle management(“干部培训所”),通过这个中介,帝国主义在第三世界构造了一套在地的(local)统治机制。
霍米-巴巴讲座补遗(三)——赵汀阳
赵汀阳一上来就坦诚地说:后殖民主义与中国一点关系都没有,印度的文化/历史被英国殖民者割裂,而中国有连贯的“天下”帝国体系。类似于“我和你是不一样的,我不要听你那一套,我在搞我自己这一套”的态度。殖民地的经验固然与中国不同,但是印度人民的反抗与斗争,理应受到平等的尊重。如果第一世界尚且有理由说自己没有被殖民、被侵略、被凌辱过,因而无法理解,那么,作为第三世界重要部分的中国人,怎么会没有“同情的理解”呢?看似客观地说印度与中国没有联系,实际上是有点冷血的。当赵汀阳在讲他的天下体系的时候,他是站在什么立场宣布自己的不同情和置身事外?
他的“天下”体系召唤的是怎样的主体性,具有怎样的情感结构?
后来许江应和了赵汀阳的说法。印度是完全被殖民,而中国是半殖民,所以两者不同……那么,非要等到中国被完全殖民了,才够条件体会印度的殖民历史?这种地域/历史的特殊论(exceptionalism),把每个地区的人群割裂开来,看似是照顾了不同人群的特殊性,实际上,却是拒绝建设性分析、拒绝分享和借鉴斗争经验的借口。霍米反复强调,他从来没有说过一种理论放诸四海而皆准,后殖民当然有其经验的特殊性,但是,这并不妨碍有效的理论思考与比较(恰恰是把触角伸向全球的美国是最喜欢说美国是一个exception,从而跳脱任何针对它的质疑)。
赵先生排斥后殖民主义的第二条理由是:后殖民主义者说得天花乱坠,批判当权者、批判资本主义,实际上没有任何行动,这些批判者仍然留在(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学术体制之内。他们的所说和所做是背离的。这不禁让我想起对鲁迅的批评:你鲁迅不是提倡革命吗?你怎么不去搞暗杀?怎么还留在小阁楼里醉眼朦胧地写着报屁股文章?鲁迅当然是不理会这些人的挑拨和抬杠的。在同样的社会岗位上,谁做的多、谁做的少,旁观者自有公论。在体制无法破解的情况下,问题不是去自暴自弃做人体炸弹,而是以韧的精神做出最大效用的(知与行两方面)贡献。
赵汀阳的第三条理由借助于以赛亚伯林,伯林区分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赵汀阳认为,后殖民主义试图取消既有的各种身份认同,而寻求更开放、自由、激进的身份认同,这种取向是十分危险的,积极自由的苦头中国人已经吃够了(他暗指49年以后的中国经验)。而消极自由,在赵汀阳看来,是较为稳妥的、温和、安全的。后殖民主义者有不喜欢某种现实制度、某种身份安排的自由,那么别人也有“不喜欢他们不喜欢”的自由。赵为了掩饰自己的“歧视”权利,他补充道,我不去实际压迫/排斥他们,我心里想想,心里讨厌他们总可以吧。赵汀阳怀着他的正统道德观,希望保持一种内在的排斥个体(异己)的权利。
但是,想法与行动从来不是割裂的。人类作为语言的动物,行动永远需要合法化话语。看似无公害的正统观念,迟早要暴露出来的。赵汀阳自己就忍不住了,他在别人发言期间画了两幅漫画,一副是一只猪在咬自己的尾巴,另一幅是一只猴子和一个人在树枝上睡觉,标题为:“睡着了什么都是好的”。前一幅显然是在讽刺以霍米为代表的后殖民主义者自相矛盾(批判资本主义,却在资本主义国家担任教职),后一幅是讽刺他们全是在说梦话,与现实无关。
幸好赵汀阳是漫画家,当他不喜欢别人不喜欢的时候,只能拿着笔杆子把”与己无关“的霍米画作猪和猴子。如果他拿的是枪杆子……
从来没有什么温和的消极自由。那不是自由人的基础。自由从来都是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挂钩的。
霍米接受了赵汀阳的这两幅漫画,放在了他的包里。
四轮对话结束后,是台下观众提问环节。第一位发言的女士试图提出一个在我看来有意思的话题,她说她考察福建的地方文明并非是纯粹的儒家文明,而是由三种不同的文明组成,正当她想进一步阐述的时候(我猜测她是想说文明本身是多元异质的),主持人许江粗暴地打断了她的叙述,他说她没有获得他的允许就自己提问。他当然有一个文明的理由:时间不够了,每个人只能问两分钟(可她只讲了不到一分钟)。最后主持人自己花了十几分钟讲了一通仪式性的总结陈词。
【编辑:李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