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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鉴”为名的“抄袭”,消解的是艺术的创新力

来源:文汇报 作者:范昕 2020-12-29

抄袭,近年来在艺术圈简直见怪不怪,绘画、雕塑、建筑、平面设计等领域几乎全面沦陷,而涉嫌抄袭者,不乏大腕级人物。今年,艺术圈再曝 “抄袭”丑闻,这次的 “中枪”者,是某位颇受市场追捧的工笔画家。其多年来不少作品竟然都在“抄袭”古人——或与古画如出一辙,或在古画基础上略加变化。继去年某名画家被曝长期抄袭欧洲艺术家的事件之后,艺术圈再度遭遇信任危机。

在业内看来,需要较真的,其实不是“抄古人算不算抄”、是否构成侵权,而是“抄袭”之风所卷起的“连环预警”。

它不仅将给艺术原创力带来伤害,还将助长浮躁的创作风气,扰乱当今艺术评价体系,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借鉴”作为学习手段无可厚非,但创意才是艺术作品核心

向照片、前辈、同行等汲取灵感,在艺术创作实践中相当普遍。师古人,更可谓中国传统画家精进画艺的必经之途。早在约1500年前,南朝画家谢赫就在迄今已知最早的绘画理论著述《画品》中提出“画有六法”,其中最后一项“传移模写”,即指对原作真迹的临摹。临摹的行为作为美学名词得以固定,表明古人对其高度重视。今天我们在博物馆里欣赏古画,不难发现画上写有临某图、仿某名家等字样,它们都印证着临摹的风行。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艺术借鉴只是学习、钻研技艺的手段,最终是为了探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艺术之路。对此,谢赫已有清醒的认识——他并未将“传移模写”等同于创作,也因而将其放于“六法”之末。清代画家石涛也曾说:“不师古法不成我法,不变古法终非家法。”古往今来很多绘画名家正是在炉火纯青般掌握前辈艺术精要之后,实现开拓与创新。今年辞世的国画大家陈佩秋即是如此,师古而不泥于古,以对青绿山水的探索,大胆结合西方绘画的色彩,开创了彩墨结合的中国画新风。

“创意,是艺术作品的核心,不管如何借鉴也不能丢弃。”艺术史博士、上海大学青年教师黄一迁指出,艺术品论装饰价值或许和工艺品难分伯仲,但支撑其艺术价值的,是创造力和独一性。“抄袭之流,消解了将创意作为艺术品而存在的核心,又怎敢以艺术品自称?即便是在原作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自己的作品,归根到底也还是自以为是的艺术。”黄一迁告诉记者,好的艺术总让人觉得浑然天成,甚至看似简单轻松,却是艺术家创造力的物化形式,并不能成为“抄抄也无妨”的借口。蒙德里安的抽象画就是一例。那些看似随手编排的三色色块和黑线,殊不知艺术家花费了多少心血来研究这种新的绘画形式,无论色块的大小、颜色的搭配,还是黑线的粗细和深浅,无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反思“抄袭”成风,需要反思被市场牵着走的艺术评价体

抄袭,比创造力匮乏更让人忧心的,是以假当真并从中获利之后所滋生的不良风气。

艺术评论家陈履生告诉记者:“明显的临摹作品在市场上得到认可,并以高价位横行市面,对那些苦心孤诣的创作来说实在是不公。”艺术家刘佑局也直言:某些临摹古人的“抄袭”,其根源并不是守旧思维,而是一种欺骗,他们往往会打着“传统”的雨伞而作为遮掩,在神鬼世界,进行着与艺术活动没有任何干系的“僵尸行动”。

在业内看来,这样的作品有意进入市场、甚至屡获市场认可,还将影响社会对于艺术的判断,而这种仅凭市场表现给出的判断很可能有失公允、混淆视听。在陈履生看来,反思当下的艺术“抄袭”成风,需要反思当下太过被市场牵着走的艺术评价体系。他指出,今天评价艺术作品,在以学术为基础的主流方式之外,还有一种以市场化操作来推动画家成名的非主流方式,这是一只无形却力量强大的推手。“参与艺术市场,只要卖得出去,卖得了高价就行,管你是创作还是临摹,有没有抄袭。即使因为抄袭而侵犯了著作权,那也是艺术家的问题,并不能影响到作品价位的现实。”

陈履生坦言,很多时候临摹或借鉴的艺术作品在市场上创出高价,只是资本“运作”的结果。而置于学术层面来评判,这样的作品是站不住的,没有创造精神,没有自己的个人风格和语言,如果说在技法方面有点所长的话,也只是“能品”而已,即古人品评中国绘画作品时所认为的较低等级。“市场和价格的影响力是超常的。尽管这是暂时的,却是现实的。市场决定了创作方法,市场决定了艺术语言和艺术风格,市场也决定了人们取舍的基本态度。”陈履生认为,这种市场导向盖过学术导向的艺术评价标准,正是抄袭赖以生存的温床。而杜绝抄袭,或许首先需要扭转资本主导艺术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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